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這本書嗎?

這本 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的內容簡介





從「人生魯蛇」到「研發的鬼」,2014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

「人生要與常理和風險直接對戰,

因為安全地帶絕無巨大的成功!」



中村修二:「我是穿著木屐登上聖母峰的人!即使無人支持、挫敗數年,我仍鼓動自己小蝦米的魄力,用雙手帶領腦中的思考,一次次從谷底裡爬出,最後終於創造改變世界的產品!」

他不是天才,也不是物理學家,為何博客來藍光為何只對他微笑?

因為他知道:

會議是消滅創意的地方,常識是限制思考的圍牆,

獨創性的芽苗其實隱藏在看似愚蠢的想中!

大發明和大發現往往是被既單純又根本的要素所左右!

不需要艱深的理論,不用有顯赫的學歷,只要敢跳出圍牆思考,堅持信念,

就能創造改變世界的商品!

他沒有資源、經費,為何能獨自一人研發出劃時代的商品?

因為他相信:

親手打造實驗設備,培養你的匠人直覺,就能發現問題,激發更多創意,

在動手做、眼睛看、耳朵聽、腦筋想時,就會看見驚人發現。

人只要不斷以「再來一球的精神」鍛鍊自己,一定能從數百個失敗品中,

淬煉出一個完成品,在某處看見成功的光芒。

在看不見成果的谷底,上司譏諷他:「為何還沒辭職?」

同事笑他是「公司的米蟲」!專家說他的方法不可能成功,

但憤怒是他獲得諾貝爾獎的動力,思考力與貫徹力是帶他實現夢想的兩個巨輪!

他的研發之路就像穿著木屐登上聖母峰般的艱難,但他仍成功登頂!

˙在未知的領域,1%和99%的成功機率都是一樣的,別深信所謂的常識和定論,那些都是遮蔽真正可能的障礙!

˙巨大的成功要跳脫常識思考,會議是消滅創意的地方,文獻是限制思考的圍牆,獨創性的芽苗隱藏在看似愚蠢的想法中!

˙自我風格比能力重要,像專業工匠那樣,從頭到尾自己親手完成一件事就會確立自己的風格

˙每天都要有探索事物本質的時間,專注是暫時停止判斷事物的重要時刻,而停止判斷是洞察事物本質非常重要的關鍵

˙聰明機齡不是必要成功條件,喜歡發呆、獨處是好事,相信自己的獨特,駑鈍之才也能追上神童

名人推薦

華碩電腦董事長 施崇棠、中研院院長 翁啟惠、中研院院士暨前交大校長 張俊彥、《數位時代》創辦人 詹偉雄、暢銷作家 褚士瑩 、和沛科技創辦人 翟本喬 ── 重量推薦

  • 譯者: 林慧雯, 陳柏傑, 郭介懿
  • 出版社:時報出版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5/07/30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博客來











許士軍為你讀管理好書



國際管理



魅力經營:十位女性領袖的成功物語



交響樂組織



現代企業管理



成功經理啟示錄



經營管理與人際關係



世紀變革



CIS面面觀:企業識別觀察與評介



中國的經權管理



前進中國市場



活用孫子兵法-經營篇





博客來











財務管理一本萬利



財務管理



成本管理與成本改善



國際財務管理(附CD)



財務報表分析



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



成本追蹤控制--控管公司財務及現金流動的25個重要線索



財務管理



國際財務管理與金融(四版)



資本運作《上》



資本運作《下》



企業價值-股東財富的探求



財務總監《下》



財務總監《上》



財務報表分析題解



財務會計管理-幫助非財務經理人做好關鍵財務決策





商品網址: 我的思考,我的光: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創新突破的7個思考原點

博客來

















▲司法院完成《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專章草案擬定,明訂過往爭議眾多且無法律明文的限制出境,且限縮檢察官的境管權。(圖/視覺中國CFP)

根據司法院新聞稿,司法院已於4月23日完成《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專章草案擬定,將過去爭議眾多且無法律明文的限制出境規範予以明訂,且限縮檢察官的境管權。

為解決犯罪嫌疑人因想規避法律制裁,以出國後不回國的方式逃避審判,實務運作上就產生了「限制出境」這樣的做法。但雖然限制出境已經使用已久,但其實卻一直都沒有明確的條文規範,而僅透過一個最高法院決議就實行至今,為此,各界也呼籲政府立法改善這個問題,司法院終於在去年司改國是會議後,正式開始研擬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司法院的新聞稿,本次的修正有幾個重點:

1.將限制出境出海列為獨立的強制處分。大法官曾在多個解釋中提及,國家若要對人民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必須以法律明文規定才行。然而限制出境明明侵害了人民的居住遷徙自由,但卻沒有任何法律明文,究竟該怎麼做、怎麼撤、限制多久等完全無法預期。也因此本次就將限制出境獨立成一個明確的規範項目,使這樣的運作更符合憲法要求。

2.限制出境、出海必須符合法定要件及必要性。由於過去沒有法律明文規定限制出境的要件,因此怎樣的狀況可以限制出境完全不得而知,因此在此處將限制出境的要件法制化,並要求書面通知當事人及記載救濟方式,以避免過去常有人不知道自己被限制出境的情況。

3.明定偵查、審判中限制出境出海期限。由於過去限制出境出海沒有法制化,能限制多久也沒有明文,常常出現持續限制的情形。因此本次草案明確化限制出境在各程序中的最長期限,及檢察官可以逕為限制出境的期限,以避免限制過長的狀況發生。

4.明文視為撤銷、獲得繼續限制的事由。由於過去有出現過案件進入審判程序或案件判決後,因沒有撤銷限制出境處分而仍受限制的情況,因此本次就什麼狀況下視為撤銷限制出境及要繼續限制的事由,都以法律明文規定。

5.規定法院或檢察官在已經無限制必要或被告、嫌疑人有短暫出境需求時,在當事人聲請撤銷或變更後,依職權撤銷變更。

雖然目前司法院已經公布了新聞稿,但詳細的條文卻仍未公布,究竟司法院修了些什麼具體內容,仍需等草案公布後才能確定。(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好文推薦

給說法/監獄人滿為患,假釋門檻下修就好?

給說法/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用路人草木皆兵?

給說法/未簽約對方擺爛不付錢有救嗎?提出證據是關鍵

給說法/萬年二審淪為笑話20年如一日的檢察體制改革

法操,司法監督網路媒體。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博客來網路書店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F77566A988F7B6D5
arrow
arrow

    rjj31ld33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